渝西水质检测及生产运营中心幕墙清洗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渝西水质检测及生产运营中心幕墙清洗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工程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2.2 工程概况:渝西水质检测及生产运营中心位于璧山区城北三角滩,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总高21m,设计使用年限50年,外墙装饰为铝单板+玻璃结构。自2022年4月投入使用以来,受周边环湖路及27号线施工扬尘影响,水质中心中庭及外立面附着了较多的污垢及灰尘,为延长外墙使用寿命及改善外部形象,本次拟对水质中心幕墙及中庭进行清洗。
本次水质中心幕墙清洗面积约14500平方,其中幕墙外表面积约13000平方(包含玻璃、窗框、铝板、雨棚上下面(含中庭顶部雨棚)、花架内外侧、中庭Y型柱、门卫室等),中庭包梁柱约1325平方,中庭雨棚约175平方,均为展开面积。
本次约定的幕墙清洗面积与实际可能存在偏差。本次比选为固定总价包干,因偏差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纳入投标报价。
2.3 工期:7日历天(自合同约定日期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须具备高空外墙清洗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操作人员需具备高空作业证书(须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施工能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清洗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实际评审以平台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不得存在(5)-(12)项情况:
(5)在国家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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