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西南、华东片区施工劳务分包供应商入围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辽宁 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 格后审。
本项目主要为艾特斯公司西南、华东片区劳务分包单位供应商库进行入围。
本项目主要为艾特斯公司西南、华东片区劳务分包单位供应商库进行入围。 供应商可选择任一片区进行响应,成为入围供应商后,仅可承接施工地点在对应片区的劳务分包项目。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为入围项目无具体工期。
本项目为入围项目无具体施工地点。
无伤亡事故发生。
(2)供应商必须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如所在省份已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的,则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 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具有5个交通行业机电系统设备 安装项目劳务分包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任分包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不少于5年的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2)供应商拟任专职安全员(2名):持有安全员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 (3)供应商拟任焊工(2名):具备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4)供应商拟任电工(2名):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供应商拟任高空作业工(2名):具备高空作业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内出现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主 管部门出具处罚决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
否决。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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