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站街道垃圾清运服务(2023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站街道垃圾清运服务(2023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108
项目名称:东站街道垃圾清运服务(2023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所有均不允许负偏离)
在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办事处 管辖区域内,对杂物、垃圾残土、大型构件等废弃物料,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进行拆除和清运;对违规种植、小开荒、违规饲养家禽等进行清理和运输;对积、污水进行排运。
(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本项目服务期1年,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2)付款方式:根据需方安排进行结算,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相应金额。(提供中标合同,发票等相关要件)
(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合同期内项目总预算 50万元 ,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杂物、垃圾残土清运项目顺利实施,确保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 辖区内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现场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如下条件:
1、 中标供应商对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相关服务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
2、 2、中标供应商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 4)在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 5)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 6)其他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中标供应商对不同的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5、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6、中标供应商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采购标准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招标单价(单位:元) |
1 | 安全员 | 台班 | 300 |
2 | 普工 | 台班 | 260 |
3 | 施工员 | 台班 | 300 |
4 | 高空作业员 | 台班 | 450 |
5 | 电工 | 台班 | 350 |
6 | 水暖工 | 台班 | 350 |
7 | 焊工 | 台班 | 350 |
8 | 木瓦工 | 台班 | 400 |
9 | 铲车 30 | 台班 | 970 |
10 | 铲车 50 | 台班 | 1 500 |
11 | 反铲挖掘机( 0.6m³) | 台班 | 1370 |
12 | 反铲挖掘机( 1m³) | 台班 | 2160 |
13 | 履带式推土机( 75KW) | 台班 | 1200 |
14 | 履带式推土机( 90KW) | 台班 | 1500 |
15 | 轮胎式起重机( 8t) | 台班 | 700 |
16 | 轮胎式起重机( 12t) | 台班 | 900 |
17 | 轮胎式起重机( 16t) | 台班 | 1100 |
18 | 轮胎式起重机( 20t) | 台班 | 1300 |
19 | 平板式载货汽车 | 台班 | 600 |
20 | 洒水车 | 台班 | 700 |
21 | 自卸汽车含排放费( 5t) | 车次 | 290 |
22 | 自卸汽车含排放费( 8t) | 车次 | 350 |
23 | 自卸汽车含排放费( 10t) | 车次 | 380 |
24 | 自卸汽车含排放费( 12t) | 车次 | 390 |
25 | 吸污车含排放费( 8t) | 台班 | 1470 |
26 | 吸污车含排放费( 8t) | 车次 | 220 |
27 | 高空作业车 | 台班 | 1600 |
28 | 小客车( 9座) | 台班 | 340 |
29 | 客车 40座 | 台班 | 1130 |
30 | 轮胎式起重机( 25t) | 台班 | 1500 |
31 | 轮胎式起重机( 40t) | 台班 | 1800 |
32 | 丙烷(含运费) | 瓶 | 130 |
33 | 氧气(含运费) | 瓶 | 40 |
34 | 乙炔气(含运费) | 瓶 | 440 |
35 | 交流弧焊机 21KVA | 台班 | 350 |
36 | 交流弧焊机 32KVA | 台班 | 350 |
37 | 直流弧焊机 20kw | 台班 | 350 |
38 | 直流弧焊机 32kw | 台班 | 350 |
39 | 锁王 | 天 | 300 |
40 | 叉车 | 车次 | 2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43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东建街35-7号
联系方式: 024-8851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43号
联系方式: 024-31224163
邮箱地址: lnd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6000809002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雅航
电 话: 024-3122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