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组织人: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项目情况:
1、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礼堂灯光设备购置及改造项目
2、项目限价:3.5万元。
(三)项目相关要求
1、此次征集礼堂灯光设备购置及改造单位,含采购设备及安装。设备初定如下:
2、项目位于越秀区机关办公大院,为避免工作日安装对礼堂使用的影响,要求改造利用晚上(19:00后)或周末进行,改造不得影响工作日礼堂会议安排。
3、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投标价应包含运费、安装费、税费、管理费、高空作业费、脚手架及保险等所有费用。
4、进入区机关办公大院送货、安装需服从大院管理规定。中标单位须按新冠病毒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二、参选事项
(一)资质要求: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质;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5日上午10时。公示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向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物管科咨询、查勘现场,联系人:王生,联系电话:83268560。(注:2022年8月12日上午9:30为集中现场踏勘时间,集中地点: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机关大院门口)。
(二)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含:
1、营业执照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证明。
2、礼堂灯光设备购置明细及改造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3、过往类似改造项目情况(列表并提供合同关键页)
竞投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竞投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内将竞投资料送至越秀区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108室办公室黄小姐(电话:83268405)处。
(四)评比及采购方法
1、评比打分按企业资质(20%)、报价情况(40%)、过往业绩(40%)计算。
2、通过评比选定供应商后,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
三、其他
本公告在越秀区门户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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